流动党员管理有关问答
一、我的人事关系要在你处代理,党的组织关系应该由哪里管理?
答:应按照《党章》和党员流动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由市人才中心党组织管理。
二、具体手续应如何办?
答:应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前来中心党委办理。凡组织关系属部、省驻宝单位 和外省市的党员,须先经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转移组织关系,然后持介绍信去中心党委办理手续;本市单位党员,可直接持原单位 凡组织关系属部、省驻党组织开具到市人才中心党委的介绍信办理手续。
三、流动党员如何参加党组织活动?
答:中心党委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对流动党员实行严格管理。党组织关系转入中心党委后,党员本人持中心党委开具的党员划编支部通知单到支部报到,积极参加党支部活动,接受党内监督,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在外地工作的党员,可凭中心党委发给的《流动党员活动证》,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管理,并参加党组织活动。
四、预备党员如何办理转正手续?
答:凡组织关系在市人才中心的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具备转正条件的,应向市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并附近期思想汇报材料、聘用单位思想鉴定,由党支部考察,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市人才中心党委审批。
五、党员出国(出境)后,其组织关系如何管理?
答:党员出国(出境)后,其组织关系仍保留在中心党委。外出超过半年的党员,暂停组织生活,党组织关 系由党委封存,待回国后经组织审查,再按规定恢复组织生活,补交党费。
六、代理人员中的党员如何接转组织关系?
答:凡由市人才中心管理人事档案的中共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应由原所在单位党委刑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中共宝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宝鸡市人才市场)委员会,参加党组织活动并交纳党费。
七、如何申请加入党组织?
答:代理人员向市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由人才中心党委按工作地域,确定党支部对申请人进行培养、考察,指定培养人。
党委工作部
2006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