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政策调整要点 |
1、改革后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办法规定:个人账户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按规定审批并发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行后,参保人员退休按新办法计算时,每多缴一年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 4、新的计发办法还规定,2006年1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省级和省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以及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等三类人员,分别提高5%的基础性养老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