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称评审所适用的人员:
(1)委托人事代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2)档案由市人才中心管理人员;(3)其他要求委托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员。
二、职称评审范围:
档案管理员、工程类、教师类(所学专业与岗位相符)
三、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直接认定职称条件:
(1)大中专学历、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员”级;
(2)大专学历、工作满三年,可认定助理级;
(3)本科学历、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级;
(4)硕士学位、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
(5)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可认定中级。
四、申报职称的学历及工作年限条件:
(1)“员”级 中专学历工作满一年;
(2)助理(初级)级 大专学历、工作满三年;中专学历、工作满五年;
(3)中级 大专学历且助理级满五年;本科学历且助理级满四年;双学士学位且助理级满三年;研究生班毕业且助理级满三年;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可认定中级。
(4)高级 本科学历且中级满五年;硕士学位且中级满四年;博士学位且中级满二年。
五、非国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需满足的条件:
(1)在人才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2)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3)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4)具备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
六、职称评审时间:
(1)每年上半年四月十五日前领取评审表和考核表,初级评审六月底结束,中高级评审六月二十日前上报评审材料;
(2)每年下半年九月十五日前领取评审表和考核表,初级评审工作十二月底结束,中高级评审十月二十日前上报评审材料。
七、职称评审所需材料:
(1)个人委托代理人员,需提供《档案管理卡》;单位委托人员,由单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2)学历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评审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各一份(验原件);
(3)二寸近期照片三张(评审表贴二张,交一张)
(4)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中级还需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需在人事部考试中心考试承认的证书);
(5)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6)本人撰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中级需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二份;
(6)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中级论文)写好后,填写盖章完后交回档案管理部,由档案管理部申请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