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档案管理
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后,派遣员工到用工单位工作,派遣员工的工资按派遣协议规定,可以由人才派遣单位以工资卡形式负责发放,也可以由用工单位直接发放,薪酬按用工单位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的档案由人才派遣单位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中组部、人事部档案的装订、接转、审阅、管理规定执行并实行微机检索。人才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根据派遣员工本人要求,可转入市人才中心或户口所在地就业管理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