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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档案管理部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06-8-19 16:30:48

 

社会档案管理部工作流程

     一、职称评定:

     本人申报每年4月15日前提供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2、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3、职称证;4、论文两篇(一式三份)工作总结一份;5、外语合格证书(或古汉语合格证);6、二寸照片4张。材料齐全者,1、在社会档案部领取申请表格;2、填写表格,并由工作单位审查盖章;3、6月20日前交社会档案管理部。经过评审,在颁发证书。

     二、档案转递:

     转入:本人申请1、中心出据商调函及社会保险帐号;2、签订代理合同;3、办理调转手续转移社会保险;4、接管档案。

     转出:提供商调函和代理合同,1、审核;2、结算;3、办理调转手续;4、邮转档案。

     三、户口转接

     落户:1、办理人事代理;2、出具落户通知书;3、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科审核;4、经二路派出所办理落户;5、办理人员将常住人口登记表交回社会档案管理部统一管理。

     迁户:1、提供调动函和准迁证;2、结算;3、开具档案转移单;4、出具迁出通知书;5、办理人员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经二路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6、办理人员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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