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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才中心服务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07-6-14 11:06:06

宝鸡市人才中心服务行为规范

1、坚守工作岗位,熟悉业务流程;
2、着装上岗、挂牌服务
3、举止文明,微笑服务
4、有问有答,普通话服务,亲切耐心;有求必应,礼貌用语接待,热忱得体;
5、高效优质,团结协作,不推委、不扯皮;
6、认真负责,恪尽职守,不串岗,不聊天;
7、对客户平等相待,照章办事,不徇私情;
8、 以认为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语音规范:                                                                         
1、电话接待用语:
(1)、开始:您好,这里是宝鸡市人才中心(人才市场)/人才中心(人才市场)为您服务,我是——号工作人员,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请问您有什么需要?
(2)、若有电话语音提示,可直接说:“您好,我是——号工作人员,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请问您有什么需要?
(3)、遇到客户表扬时,可以回答:“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请不必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4)、遇到客户致歉时,可以回答:“没有关系,请不要介意。”
(5)、受理客户投诉结束时,可以说:“多谢您反映的意见,我们会尽快向领导反映,并在——小时内给您明确的答复,感谢您,再见。”
(6)、告别语:“再见!”
2、窗口接待用语:
(1)、当客户来到窗口前,应说:“您好,我是——号,请问办理什么业务?”
(2)、客户说明办理事项后,是应办事项,应说:“办理——需要——请——“;若是非办理事项,应说:“办理——请到——窗口(部门)”。
(3)、当客户填表时,应说:“请您先看一下样表,按要求填写”
(4)、当需要交费时,应说:“请您到——交费,谢谢!”
(5)、当办理完业务,应说:“您的业务已经办妥,您还有什么需要吗?/这是您的资料,请收好。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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